2020-2024陕西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发布时间:2020-07-12 点击量: 5229 次

陕西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划
2020—2024年

 
一、发展现状
(一)养老服务现状
1.国家养老现状
我国已经进入人口深度老龄化阶段。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末,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25,3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1%,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17,603万人,占总人口的12.6%。正如习总书记所说: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最重。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最严谨的标准
在养老服务领域推进标准化建设,将有效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老年人需求、服务者需求、行业管理需求,全力推进服务与管理技术研发、推广工作。将研发成果向标准转化,以科技创新为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通过标准宣贯、实施,促进养老服务与管理人才队伍能力建设,从而实现我国养老服务与管理水平高质量发展。
2.陕西省养老现状
截至2019年底,全省65岁及以上人口约458.9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1.84%。为保障老年人的幸福晚年,我省全力打造老年人生活有保障、娱乐有场所、精神有寄托的幸福家园。以大力发展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抓手,加强政策创制、加大资金投入、注重运营管理,积极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活动。日托型“朝至夕归”养老模式已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亮点。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截止2018年数据统计,全省已建成各类运营养老机构13811个,养老床位22.7万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拥有率达到33.67张。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6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2132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占比94.8%。省级福彩公益金每年支持新建2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和200个日间照料中心,累计投入9.3188亿元。资助建设了12132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投入5.14亿元,资助建设了96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了71.29%的行政村和33.40%的城市社区。
(二)标准化建设现状
1.我国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总体情况
中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后,为了应对高速增长的老龄化进程,民政部自2001年起,先后制订了《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多项相关标准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现状与趋势,从老年人自理能力、养老服务形式、服务、管理等四个维度构成了养老服务的总体框架(见附件1 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构成因素图),基本形成了标准等级、标准分布领域和标准类别相协调统一的体系。在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全力推动下,我国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基本建立,顶层设计得以有效推进,养老服务管理技术研发取得了明显效果,标准的实施力度和支撑力量不断加强。由于我国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标准化工作经费和技术人才的匮乏,也造成了我国养老服务标准供给滞后,标准化长效运行与保障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
2.陕西省养老服务标准化现状及发展
近年来,陕西省在养老服务领域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2017年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陕西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的成立,对促进全省养老服务业的科学、健康发展和标准化建设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1)组织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在省民政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在标委会的积极努力下,陕西省养老服务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正在疾步前行。2018年发布地方标准1项,2019年申报制修订项目23项,下达制修订项目计划9项,已发布实施地方标准5项。
2)持续开展省级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工作。为在全省推广一批有价值的养老服务品牌,推行一批服务与管理经验可复制推广的养老机构。自2017年起,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标委会开展了省级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过申报、评审、督导、验收等方法,历时两年,确立了17家第一批省级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2019年,全省共75家养老机构申报创建第二批省级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已完成申报评审工作,立项44家。将此项工作常态化,为确保各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有序进行,提高全省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机构科学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抓手。
3)大力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强化养老服务领域管理人才的专业化、职业化培养,建设既懂业务、又懂标准化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标委会每年定期举办养老服务标准化人才培训班,不断深化养老服务标准化意识,推进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养老事业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民政部、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民发〔2017〕145号)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55号),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建立并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按需定标、急用先行,促进养老服务领域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市场拓展一体化发展。执行陕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0年)》(陕民发〔2019〕24号),全力推动陕西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三、构建原则
1.全面系统,重点突出。立足养老服务各业务领域,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确保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结构完整和重点突出。
2.层次清晰,避免交叉。基于对养老服务业的科学分类,按照“体系协调、职责明确、管理有序”的原则,编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确保总体系与子体系之间、各子体系之间、标准之间的相互协调,避免交叉与重复。
3.开放兼容,动态优化。保持标准体系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为新的标准项目预留空间。同时,结合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形势需求,适时对标准体系进行修订完善,提高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适用性。
4.基于现实,适度超前。立足养老服务业对于标准化的现实需求,分析未来发展趋势,建立适度超前、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体系。
四、建设目标
到2024年,要建立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陕西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立高效的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宣贯实施、评估认证、行业监管整体水平跨越式提升。保障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完善,标准化理念在养老服务系统深入普及,安全、便利、诚信的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环境基本形成。
动员社会力量,加快标准研制,填补行业空缺。计划至2024年完成不少于23项省级养老服务业地方标准的研制(见附件5《陕西省养老服务业地方标准待制定目录》),每年完成3至5项。同时,鼓励引导本行业相关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力争将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或行业标准,团体标准转化为地方标准。大力支持各养老机构制定严于上级标准并具有市场活力和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深入推进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专业人才培养等专项工作,运用标准化手段为我省养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与引领。
五、体系结构与内容
结合我省养老服务现状和发展方向,通过对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对象进行分析研究,参照GB/T 24421的内容,形成了我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该体系以通用基础标准、服务管理标准、支撑保障标准等三个子体系为主结构进行科学分类,统筹布局各级各类标准,有效指导养老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开展。(见附件2 陕西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结构图)
1.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主要包括了标准化导则、术语与缩略语、符号与标志等通用基础类标准。
2.服务提供标准子体系为该标准体系的核心内容。主要分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健康管理、医疗护理、安宁服务、社会工作、休闲娱乐、文化教育、旅居养老、定制服务、服务评估等服务项目,为规范服务质量提供标准。
3.支撑保障标准子体系主要包括了在养老服务提供过程中所涉及的服务提供者、机构管理、信息化、建筑、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安全与卫生以及其它支撑与保障标准。
六、任务与措施
(一)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完善标准体系框架,硏究并完备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按照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支撑保障标准的结构分类,统筹开展省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通过创新手段加快标准制修订,落实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针对养老服务业迫切需求,加快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大力支持我省地方标准升级转化,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全省养老服务业各环节要素协调统一的养老服务业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制修订程序。
(二)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
1.建立标准化管理机制。建立以政府主管部门为主导,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主体,各级行业协会、学会为承载,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自上而下的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管理和运行机制。
2.加强技术组织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鼓励科研机构、地方养老服务工作者参与标准化技术组织活动,充实养老服务业标准化专家队伍,发挥专家咨询与技术指导作用。
3.建立成果转化机制。在加强养老服务业标准基础研究、推动标准实施的同时,鼓励养老服务领域应用型科研成果向标准转化,建立科研成果与标准制修订的良性衔接机制。
(三)建立养老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估机制
1.建立养老服务质量监督机制。通过建立行政监管、行业监督、保险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内容、服务行为,降低机构运行风险,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为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建立养老服务质量评估机制。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全省养老服务评估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养老服务相关评估工作,加强标准的培训、解读、咨询、技术服务和第三方评估认证服务。
3.培育发展质量监督和评估机构。评估机制中各项服务的提供,可委托行业协会或第三方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估工作,为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提供技术支撑。
(四)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
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制订养老服务标准化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与高等院校等联合建立养老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加强基层养老服务和标准化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推动标准化学科建设。开展面向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开展面向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标准化技能培训;开展面向政府公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标准化知识宣传普及活动,逐步形成一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队伍。
(五)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宣贯实施
1.加大标准宣贯力度。通过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分阶段、分步聚组织实施我省已发布的养老服务业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2.实施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工程。2017年全省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工作的基础上,2020年起,将加大力度在全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通过宣贯培训、经验交流和第三方认证等方式,指导示范单位推衍扩大本地区标准化建设,为全省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六)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信息化建设
有效应用信息化手段,支撑标准化建设。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数据交互与信息共享平台,为政府部门实施标准信息公开制度、标准化推进信息反馈制度提供技术支撑。鼓励研发并推广评估标准应用软件,以互通互联手段为标准化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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