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时年50岁的浙江省绍兴市副市长陈建设,本以为还能在副市长岗位再干一届,却得知自己将被调整到市政协任职。自认为“官途不顺”,他开始利用手中权力“铺路搭桥”。还未退休,他就和当地颇有影响力的商人孙某某合办起房地产企业。利用手中权力,他一个电话帮公司搞定了建筑资质,此后又在项目移建等事项上为公司谋取利益。
不久,陈建设正式向组织提出提前退休的申请,还未等到批准,他就迫不及待地办起了企业。退休前后,他以笑纳孙某某“下海补偿金”、“优惠”入股等方式收受巨额贿赂。2019年2月,退休15年的陈建设主动投案;同年9月,陈建设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其违法所得被追缴。
2018年5月,距离退休不到1个月的重庆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冯跃被留置。冯跃在忏悔录中坦言:“担任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后,我想到这肯定是我担任最后一届领导干部,即将面临养老和孤独的退休生活,需要更多的金钱,自己手中的权力不用白不用,一旦退休就全部作废了;于是我和妻子更加急迫、贪婪地通过代理人变现权力:一方面,我利用担任能源集团领导的权力为有关个人和单位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另一方面让老板担任我和妻子的代言人,负责与对方建立貌似合法的商业合同关系获取利益,收取好处费。”
殊不知,心存侥幸的“最后一搏”,换来的是对“幸福晚年”的致命一击。2018年9月,冯跃被“双开”,通报直指其“大搞权力变现、疯狂敛财,开设权钱交易‘家庭店’,与‘围猎者’内外勾结建立‘共腐圈’”,其违纪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9年8月,湖南省郴州市人防办原主任白广华严重违纪违法事实被公之于众。“在位预约、退休受贿”,在白广华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每每有请托人想要感谢他,他总会讲的一句话就是:“等我退休以后再说吧”。
据办案人员介绍,白广华利用担任郴州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和帮助,在其退休后多次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达327万余元。
2019年11月,退休3年多的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浩军,被公开通报违规兼职取酬。叶浩军,2016年9月提前退休;同年11月,未经组织审批,到原任职务管辖地和业务范围内的某民营房地产企业担任顾问,提供规划、建筑设计、城市更新等方面咨询服务,并与该企业下属的珠海某投资公司、珠海某建筑设计公司签订《顾问聘用协议》,规避组织监督,违规领取兼职报酬,直至2018年7月辞去顾问职务。
2019年2月,叶浩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此外,2017年5月被开除党籍的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汝民,也存在“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明令禁止领导干部在离职3年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法律规定,切莫在退休后错谋“钱途”,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1年12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正厅级巡视员杨先静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然而,对权力恋恋不舍的他,仍担任省矿业评估师协会会长。该协会由省国土资源厅主管,本是非营利性的行业社团组织,不具有审批权,但退休前“说一不二”的杨先静,早已将矿权审批的部分事项交由协会办理。
“小国土厅”,是杨先静任会长期间人们对协会的别称。“岗位退休、权力未退”,杨先静利用省矿业评估师协会会长的头衔大肆敛财。此外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4年5月,退休3年后的杨先静被开除党籍,此后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有的领导干部退休后放松自我要求,或是心存侥幸心理,在“四风”问题上犯了错误、跌了跟头。例如武汉市东西湖区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白德金,退休时没有上交由其保管的公务加油卡,退休后违规使用该卡为私家车加油49次,共计11179.88元。2019年6月,白德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正所谓人走“查”不凉,人会退休,党纪国法从来不会退休。更何况,权力的余温虽热,贪婪的代价更重。对领导干部来说,与其对权力恋恋不舍,当名和利的“搬运工”,以致误入歧途、晚节不保,不如在位时如履薄冰、谨慎用权,退休后爱惜晚节、清爽洒脱。正如一位在退休之际违纪被查的领导干部所忏悔的:“没想到天都要亮了,反而‘尿了炕’,丢人啊!”